- 申請條件
- 經評估家庭照顧者確實有照顧事實者。
- 已接受機構收容安置者,不適用喘息服務。
- 已僱請外籍看護工之家庭,經照管中心評估屬長照需要等級為第2級至第6級者,外籍看護工無法協助,超過(含)一個月者。(需檢附證明)
- 已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,經照管中心評估屬長照需要等級為第7級或第8級者,外籍看護工短時間休假時, 即可申請喘息服務。(108年9月24日開始,其計算區間由個案新申請喘息服務月份開始計算)
- 服務內容
- 居家喘息:安排照顧服務員至家中提供照顧服務。
- 補助照顧服務費
- 失能等級2-6級,每年最高補助32,340元。
- 失能等級7-8級,每年最高補助48,510元。
- 諮詢時間:週一至週五 早上8點~下午5點
- 服務中心:
南投 諮詢電話:049-2244170 地址:南投縣南投市仁德路23號
台中諮詢電話:04-22994081 地址:台中西屯區文心路三段219號3樓之2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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