喘息服務
為體恤家庭照顧者長期的辛勞,喘息服務可協助照顧者紓解長期照顧失能家屬的壓力、分擔平日照護上的辛勞。
  • 申請條件
  1. 經評估家庭照顧者確實有照顧事實者。
  2. 已接受機構收容安置者,不適用喘息服務。 
  3. 已僱請外籍看護工之家庭,經照管中心評估屬長照需要等級為第2級至第6級者,外籍看護工無法協助,超過(含)一個月者。(需檢附證明)
  4. 已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,經照管中心評估屬長照需要等級為第7級或第8級者,外籍看護工短時間休假時, 即可申請喘息服務。(108年9月24日開始,其計算區間由個案新申請喘息服務月份開始計算)
  • 服務內容
  1. 居家喘息:安排照顧服務員至家中提供照顧服務。
  • 補助照顧服務費
  1. 失能等級2-6級,每年最高補助32,340元。
  2. 失能等級7-8級,每年最高補助48,510元。
本會所提供之服務為到宅式居家喘息服務,服務區域為台中市全區若有服務需求及相關疑問,歡迎洽詢本會,將會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  • 諮詢時間:週一至週五 早上8點~下午5點
  • 服務中心: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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